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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接受劳务派遣用工发生的用工支出,一部分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另一部分直接支付给员工,请问如何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的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一是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二是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它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京而立财税咨询服务公司长期致力于为各种类型企业提供会计服务、工商注册、公司注册、税务代理、代理记账、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免费提供注册地址、商标注册、代理进出口权证、企业社会保险申请、年检办理等业务。通过我们熟悉的银行、工商、税务,熟练的业务操作流程、高效优质的服务效率、以及深厚的行业人脉,成功的为上千家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变更、年审等相关业务,我们为众多企业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并且与工商税务局等政府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相信我们的专业人员所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及良好而紧密的沟通渠道,定能为您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51站台网看到的,谢谢!)